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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賴聯絡-速可達遊覽車公司

花蓮.宜蘭.桃園.南投遊覽車車公司
速可達通運有限公司-南投總分公司
全台訂車專線:049-233-3335
傳真:049-235-7016
24小時服務電話:0800-058686
地址:南投縣草屯鎮日新街277巷181號
LINE :0926609634(點QR code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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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可達租車訂車須知》

  1. 預約租車請於前一日12:00前,12:00後預約訂車則須配合本公司已排定的班車或包車!敬請配合。
  2. 機場接送派車車型會依乘客需求為優先安排,但實際車型會依本公司當天車輛安排車次為主,車輛所產生之價差本公司會自行吸收,本公司所有車輛皆為合法營業客車,每位乘客險200萬元以上,儘請放心!
  3. 預定包車旅客,請於雙方指定之接送地點、時間,提前10分鐘等候接送,乘車時請勿吸菸。
  4. 各站乘客接送地點及聯絡方式須正確告知,以方便司機連絡接送,以免誤時。
  5. 送、接機時,乘客若未依訂車單上之行程上 / 下車時,或領隊未在現場,訂車單位或〈個人〉同意本公司逕向乘客收取多點之費用,旅客上下車地點以本公司規則為限,超過本公司酌收加點費用每站100元至200元,越區加收200元至300元以上;敬請配合!
  6. 本公司會依季節特殊性〈連續假期、梅雨季節、濃霧季節、颱風季節、突發車禍事故車輛改道……〉安排接送的時間,若旅客堅持於自我「指定時間」內接送者,而延誤登機、行程,乘客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賠償任何費用,且後果自行負責。
  7. 請依本公司告知時間地點內準時上車,若乘客逾時15分鐘,且未與本公司聯絡或未經本公司同意擅自更改搭乘其他車輛,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乘客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賠償任何費用,且後果自行負責。
  8. 若遇本公司發車(故障)延誤十五分鐘以上,請於徵得本公司同意後改搭其他車輛所產生之價差本公司將負責補付。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搭乘其他車輛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除上述補貼車資價差外,乘客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賠償任何費用。
  9. 訂車單位預定車輛或飛機抵達時間若有填寫錯誤之情事(如給到國外當地飛機起飛時間)或接機旅客班機抵達時間30分鐘為出關時間,若逾時1小時以上,未與本公司聯絡,其回程須配合當日表定之其他班車或補貼本公司車輛等待接機費用:20人座以下 500元 / 1小時、22人座以上 800元 / 1小時,以此類推。
  10. 如欲取消預約送機旅客(含遇不可抗拒之因素),請於發車前4小時告知,不收取任何費用;4小時內告知者,收車資之50%;未取消預約者收取全額費用,已訂回程接機旅客若不乘坐,請提早兩天取消,不收取任何費用,更換班次後飛機延遲至隔天,則原預定當日車資照常計算,請特別注意!
  11. 旅客攜帶行李以一大件或兩小件為限,如超出限制請事先告知本公司,以方便調整搭乘人數或車型安排或加價。
  12. 接送返鄉之外勞,本公司一律代辦畫位手續直到出關止,無需代辦請先告知,如發生不可抗拒行為,其責任由雇主自行負責!
  13. 包車價格請參考本公司公佈之價格,若當日臨時預約,須配合當日班車時間及車型。

●《速可達汽車租賃包車須知》

  1. 本公司報價金額包含過路費及司機小費,不含停車費、發票稅金、門票等,訂車單位應提供司機用餐或每餐補貼150元費用,包二日(含)以上之包車行程須安排司機住宿或每夜依地區補津貼1500元費用。
  2. 訂車單位應於預約訂車手續完成後七日內,將本公司報價金額之30%匯入本公司指定銀行帳戶,以作為預約車輛之訂金。
  3. 如訂車單位因故取消預定行程,應於預定行程出發日之前15日以書面通知本公司,本公司則保留訂金再使用之權利六個月期限,如訂車單位未依約定於15日前通知,本公司則不予退還全數之訂金,且不得作為下次抵用之權利。
  4. 如訂車單位於預定行程出發日之前一日取消預定行程〈除天災,非人為因素〉,訂車單位同意本公司收取報價金額70%。
  5. 若當日才通知取消預定行程訂車單位同意本公司收取全額報價金額,作為本公司車輛營業損失之賠償費用。
  6. 本公司車輛包車行程每日以最高10小時為限,訂車單位如有超過時限或逾越預定行程範圍等情事,訂車單位同意以每小時600~1000元或每公里50元, 雙重計價方式以價高者計價,作為本公司超時服務之費用。
  7. 本約定簽訂後,訂車單位如有任何異動事項,須經本公司同意,並以書面辦理變更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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